作为该议案的起草人,参议员格丽丝-傅在声明中表示:“我们需要具有前瞻性,不要被我们的一些不信任和恐惧所阻碍。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公共服务将允许提供现代、更容易获得和负担得起的服务。”
该议案还试图澄清围绕使用的“公用事业”和“公共服务”术语的歧义。
拟议的措施将公用事业限制为三种服务,即电力分配、电力传输、供水管道分配和污水管道系统。
与此同时,正在推动的一项修正案是将服务提供商的违约罚款从现有的每天200披索,增加到200万披索。此外,该议案还表明,如果他们的国家通过法律、条约或国际协议给予菲律宾人对等的权利,外国人才能拥有40%以上被确定为关键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。
该法案还寻求将外国就业限制在任何特定公司员工总数的25%以下。
反对派参议员丽莎-洪蒂维洛斯警告不要通过该措施,称中国可以利用它在西菲律宾海的海上争端来对抗菲律宾。
众议院议案旨在取消以下公共服务中40%的外资所有权限制,即污水系统、电信系统、有线/无线通信系统、石油、燃气、电灯、热能和电力、灌溉系统、供水、船舶修理店、码头或码头、运河和公共市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