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地时间12月6日,菲律宾参议员拉蒙·雷维拉(Ramon“Bong”Revilla)提议将该国老年人的合格年龄从60岁降至56岁。
该参议员表示:“这项措施将更早地为长者提供福利。他们一生都在为自己的家庭奋斗和工作,为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。在维护我们的社会和国家方面,他们的贡献是无可比拟的,这是事实。”
他补充道:“当新冠肺炎疫情袭击菲律宾时,很多老年人没有活过60岁。趁现在还有时间,让我们给他们福利,重视他们。让我们牢记,他们的双手塑造了我们现在所享受的一切美好。”
参议院第1573号法案旨在修订第7432号共和国法,后者将老年公民定义为任何60岁以上的菲律宾公民。
菲卫生部数据显示,老年人的新冠病毒致死率为7.33%,而18到59岁人群的致死率为0.76%。
根据现行法律,老年公民有权享受以下待遇。药品、医疗用品和设备、交通费用(包括陆地和国内航空和海上旅行费用)、酒店、餐馆、娱乐中心和其他休闲场所(如电影院)可享受20%的折扣和增值税豁免;最低工资收入者可享受所得税豁免;每月水费和电费至少有5%的折扣;社会经济项目的培训费豁免;所有政府设施的免费医疗、牙科、诊断和实验室服务;在所有商业和政府机构提供快速通道以及死亡福利援助等等。